一、申請提出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申請人采用以上形式確有困難的,可以在當面申請時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二、申請渠道
(一)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現場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受理地點:十堰市茅箭區北京中路82號(市民服務中心18樓)
聯系電話:0719-8691880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其中冬季作息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二)信函申請
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并附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區北京中路82號
郵政編碼:442000
(三)傳真申請
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并附上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傳真號碼:0719-8655176
(四)互聯網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依申請公開”下載《十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下載】),根據要求填寫后,附上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一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電子郵箱:syzj@shiyan.gov.cn。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程序。
三、申請答復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
1.?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可以公開或部分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規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本機關不掌握相關信息的或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無法提供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重復申請、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確認或重新出具以獲取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6.?法律法規對信息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四、收費標準
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自2021年5月12日起,本機關依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的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